质量的源头及其确定的方法
质量是社会生活中使用频次最高的词汇之一。但是质量又是一个令人失看和感到困惑的概念;它好似来自个人的直觉或臆断,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群或阶层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很难作出一个惟一的、恰如其分的定义。就以历来积极提倡“节约人力、物力;提高产品、劳动生产率”并竭力追求“统一、简化、通用、互换”性为宗旨,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来说,也未能一锤定音,不得不在短短的15年内三易质量定义,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需要。
最早成为国际标准的“质量”定义是:“反映产品或服务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ISO8402:1986标准3.1)。标准还对此作了七条注释,说明在合同环境中,应对“需要”作出规定,并根据“需要”的变化,定期进行修改;同时对质量的“适用性”、“顾客满足”和“符合要求”作了全面的描述。
时至1993年,标准又对质量的定义进行了理性化的概括,定义为:“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总和。”(ISO8402:1993标准2.1)以“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定义的“实体”替代了原先的“产品和服务”,使质量所描述的对象有了进一步的扩大,把凡有独立性的物体和现象都列人了质量的载体范畴;并用“特性”一词取代了原先定义中的“特征和特性”。在注释中明确了根据特定的准则需要转化为特性的有:性能、合用性、可信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环境、经济性和美学等。由此可见,质量的领域和属性已有了充分的拓展。
七年之后,2000版ISO9000族国际标准的问世,又对质量下了一个崭新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ISO9000:2000标准3.1.1)。
这一定义达到了高度“简练、概括和通俗易懂”的境界。并在注释中明确术语“质量”可以使用形容词中诸如差、好和优秀或高、低一类的修饰词加以限制。同时在标准的其他条款中明确了特性的类别包括物理特性(机械、电、化学或生物学等特性)、感官特性(嗅、触、味、视、听等),以及行为、时间、功能等方面的特性。并在ISO9000:20003.1.2“要求”的条款中,定义了“要求”指明示的、通过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看。视实际需要加以满足。
三个版本的质量定义所表述的差异,一方面体现了质量的领域拓展趋势和在表达方面的语言日益精练和文字通俗化走向。随时间的推进精确地表述了“质量”的共性含义;同时也反映了质量像一团迷雾中的庐山,“横瞧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需要根据所处的人文环境和经济地位来探索和认知、通过努力和投进来熟悉“质量”的真面目,寻找出一个适合于自己的“质量”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