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的行政作业流程计划
CI的行政作业流程计划
CI导入计划有其预定的实施期限,且包括许多复杂的项目,必须循序渐进,才能得到合理的结论和优秀的视觉系统。此外,为了配合企业目的,在计划阶段应注意如下各项: (一)进入实施成果阶段前的期间不可太仓促 所谓“先下手为强”,企业活动亦然。但是在公司确认CI的导入方针后,如果匆忙而机械地勉强排定计划,反而会产生反面效果。有些公司的总经理或高级主管不了解这点,一定要按照排定的期限,订立勉强的流程计划,以便配合公司周年纪念日的庆典等情况。其实,配合周年庆典来发表CI的作法,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的事项很多,包括“方针的确定”、“公司名称的确定”、“企业标志的确定”、“基本设计系统的确定”、“对外界发表”、“适用设计的相关事宜告一段落”……等,为了节省时间,而计划把这么多的工作勉强在仓促的时间内完成,容易变成一份难以实行的CI计划表。 (二)设计开发作业的时间不可太仓促 CI的设计开发作业中,最重要的是在基本设计开发期间由参加设计者充分地加以检查。在设计开发作业的最初阶段中,为了让大家能提出优秀的构想,做设计造型的探索等,就要安排充分的检查时间;之后,进入实际作业时,也须有足够的时间,不可订立机械性的不合理计划,强迫工作人员仓促赶工,使得实施作业困难重重。 (三)重视逻辑性而循序推进CI作业 CI的计划过程、背景、导入的必然性和成果等结论,以及CI开发的经过,都必须利用对内、外发表的机会加以反复说明,绝不可马马虎虎地推行CI,丧失公司本身对员工和外界人士的说服力。尤其在推进CI计划时,有关企业问题的探索、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而作判断的过程,如果进行得不理想,日后便很难对内部员工或外界人士说明清楚,同时也会使得CI的成效不彰。因此,不论高级主管们如何地要求赶工、赶时间,CI作业都必须确实执行,重视逻辑整合性而循序渐进。 (四)变更公司名称、品牌时,必须办理法律手续,制定充足的作业时间 公司名称的变更须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而品牌的更新也须办理有关商标权的法律手续。尤其是商标权的确定,如果办理得不顺利,往往会历经二三年的时间;这种花时间的作业,事先必须考虑周详,才能制定出实用性强的CI计划。 (五)发现CI计划不合理时,应尽快重新制定CI计划的流程安排,必须考虑前后作业间的关联性,因为前面的作业结果必然会影响到下一步作业。根据调查结果,有时也须安排追加调查;综合性的检查结果,有时会产生需要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识别系统的企划,也会影响设计开发的条件;有些设计须先做各种测试,或重新进行设计开发作业。因此,如有必要,应重新编列流程图,如果一开始就想制定出完美的流程图,可以说绝无可能。所以,负责的相关人员应时常考虑实际状况,出现必须追加或删改的重要作业时,应毫不犹豫地重新计划,务必制作出最适当的计划,这就是正确的管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