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人回报
认筹人回报
1. 分红安排
(1)分红的原则
针对认筹人的投资,茶舍将在众筹成功后的第一年终及第二年终将所有净利润按照认筹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2)支付方式
发起人将分红资金划转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与发起人、财务顾问确认分红款总额及明细后划转至财务顾问指定账户,再由财务顾问将分红款按比例划转至认筹人指定账户。分发红利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认筹人分红收入的应缴税项由中心代缴代扣。
2 获赠VIP金卡
为使认筹人能更深入了解所投项目经营情况,并进一步提升认筹人回报水平,本众筹项目设置投资即获VIP金卡条款,VIP金卡设置
(五)回购条款
1.回购权的行使主体
发起人拥有针对本次众筹份额的回购权。封闭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发起人可根据经营情况回购本次认筹人的全部份额。一旦发起人全部份额完成回购,除发起人外的其余合伙人签署解除合伙企业入伙协议,合伙企业解散,并在变更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管理部门相关手续。
2.回购条件
(1)在封闭期满;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回购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当(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24%时,发起人以原始认筹额度进行回购;
当(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24%时,发起人以(1+24%-(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原始认筹额度进行回购。
(六)回售条款
1.回售权的行使主体
认筹人拥有针对本次众筹份额的回售权。封闭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认筹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回售所持的全部份额。一旦认筹人全部份额完成回售,财务顾问协助发起人在变更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管理部门相关手续。
2.回售条件
(1)在封闭期满;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回售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当(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24%时,发起人以原始认筹额度进行回售;
当(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24%时,发起人以(1+24%-(第一年分红+第二年分红)/原始认筹额度)*原始认筹额度进行回售。
(七)认筹额度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众筹拟融资规模为300万元,认筹数量为300万份,认筹标准为1元/份。机构认筹人认筹下限为10万份,上限为50万份;个人认筹人认筹下限为6万份,上限为30万份(如有其他条件可附加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认筹。
王书作为项目发起人,以九仙茶舍所有资产进行投资,作价310万元,占比50.82%,同时负责新设有限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管理,其他49.18%的资金通过众筹的方式募集,财务顾问领投募集总额的5%。其他认筹人认筹285万,认筹对象不超过48人。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九仙茶舍旗舰店的承租和装修,该店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绿地翠谷湖影街4号。新开旗舰店是一家以茶艺、茶事体验、商务洽谈、养生用餐、培训餐饮销售一系列的高档会员制会所。旨在打造九仙茶舍重庆区域品牌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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