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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风险

网络2021-08-18551
 股权架构风险  众筹的魅力在于,集众人之力,众人之财,共同完成某件事情。不可避免的是,股东人数会比较多。但我国法律法规对股东人数有明文规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人数不可超过50人,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如...

 股权架构风险

  众筹的魅力在于,集众人之力,众人之财,共同完成某件事情。不可避免的是,股东人数会比较多。但我国法律法规对股东人数有明文规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人数不可超过50人,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如何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何处理投资者股权问题成为了风险之一。

  1、选择委托持股,由某一个实名股东持有他人股权,并且在工商登记里中体现出该实名股东的身份。而这极有可能项目公司及实名公司不认可众筹股东的身份。因此,代持股人的信用及身心安全,是众筹股东所关心的。

  2、选择有限合伙公司持股,将五十个众筹股东作为这个有限合伙公司的投资人,把资金投入有限合伙公司;然后,有限合伙公司把这笔款再投入项目公司,由持股平台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此种方法,只适用于无上市预期的公司,对于即将上市的项目公司却是行不通的。

  因此,进行股权众筹融资时,需要进行细致的股权架构设计,既要保证投资人的投资行为合法化,又要保证未来企业上市时股东数量适当。在防范股权架构风险上,认为企业主体公司尽可能不采用众筹的方式,在子公司或者门店上可以采用众筹方式,将众多的投资人锁定在股权架构的底端,并承诺未来企业上市时进行股权回购。

  二、投资人非理性风险

  股权众筹本身就是为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所以降低投资门槛,允许普通老百姓参与众筹。而不少普通投资者没有投资的判断力,更多的是凭借着众筹发起人的商业计划书和自己的直观感觉进行投资。然而,这样的人群又普遍具有艺高人胆大的意识,没有领略资本市场的残酷,往往选择那些高风险高收益的风险投资项目,投资行为欠缺理性。一旦项目失败,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很有可能就是倾家荡产。

  因此,在进行股权众筹时,我们需要培养普通投资人的股权投资和股权众筹意识,教育他们如何理性投资,合理理财。最好选择一些收益可逾期、持续且稳定的投资项目,不要追求高风险、高回报。投资者也一定要找个值得信任的众筹发起人,或者保障机制完善的股权众筹平台。

  三、资金监管风险

  目前,股权众筹平台处于野蛮式生长的阶段,所有的平台都在摸索中成长,所有的平台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对于资金的监管问题,每个平台都有不同的措施。

  1、线上提交,线下转账的;线下转账型留给投资者一定的思考时间,能规避投资的不理性行为,但投资者对资金的去向不明确,不知投资资金是否真实投资到项目中,还是被挪作他用;

  2、有线上直接打款投资型;线上直接打款型,投资欠缺理性,增加项目方虚拟投项目,携款潜逃的风险;

  3、有借助第三方银行托管和监管的。而第三方银行托管和监管,能够对众筹平台使用投资资金具有较大的约束力,对账户的现金流向具有较好的监控作用,投资者也容易追回投资失败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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