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

特殊行业销售环节纳税筹划

网络2021-08-05213
特殊行业销售环节纳税筹划 (一)特殊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委托加工消费品纳税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

特殊行业销售环节纳税筹划

 

(一)特殊消费品的纳税筹划

 

1.委托加工消费品纳税规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二)建筑安装业的纳税筹划

 

1.建筑安装业务纳税规定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从事建筑、修缮和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从事工程安装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2.实例分析

 实例1

甲公司发包一建筑工程,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中标。于是甲与丙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额1100万元。乙公司未与甲公司签订合同,只负责工程协调。丙支付给乙公司服务费用100万元。

乙公司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

如果乙公司直接和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100万元,然后乙公司再把工程承包给丙公司,分包款为1000万元。

乙公司应纳营业税:(1100-1000)×3%=3(万元)

 实例2

某安装公司计划承揽一项安装工程,由该公司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工程总价款200万元,其中设备价款180万元。

应缴纳营业税:200×3%=6(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由建设企业负责购买设备,安装公司只负责安装,并按此签订合同。

20×3%=0.6(万元)

降低纳税成本:54000(元)

 

(三)房地产业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业务发生以后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这个问题的研究在实际工程中具有广泛意义,因为有的企业虽然不是房地产公司,可能是一个制造业或者一个商业企业,但是可能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就等于工商企业出地,由房地产公司出资金享有开发权,共同来完成房地产的建造,这里就有一个如何考虑纳税成本的降低问题。

 

 纳税筹划前:

甲企业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乙企业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甲、乙企业各方均应纳营业税:500×5%=25万元。

 纳税筹划后:

若甲、乙企业采取合作方式建房,即甲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乙企业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税法规定,甲企业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收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在建房环节双方企业免缴了营业税税款。

本文首发:iso认证机构网 /uploads/image/202207/www.iso.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