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目标执行过程中的跟踪检查
人力资源目标执行过程中的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的目的
要确保目标执行任务的完成,进行跟踪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其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
1.发现偏差
跟踪检查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发现目标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以便及时、适时地修正。
跟踪检查不仅要发现偏差,而且要及时修正偏差。修正偏差一要及时,二要适时——及时就能节约时间,避免更大的浪费;适时则掌握了时机,抓住了要害。
执行目标的行动方向与目标方向非共线性
例如打靶——瞄靶的时候,你瞄准目标方向,不见得子弹运动的方向就一定和目标的方向是一致的,子弹打出去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击中目标,一种没有击中目标。没有击中目标的原因不是目标发生了变化,而是因为子弹实际运动的路线与设定目标的运动路线不一致,这在数学上称为非共线型,即不在一条直线上进行运动,就是目标执行的行动方向与目标的方向不一致。
在执行目标时,这个弧线要尽量地平滑,越接近一条直线越好。为什么?因为,弧线的弧度越大,那么浪费的时间和资源越多,对于企业来说就不经济,应该迅速调整到直线上,及时纠正这种偏差。
◆执行者或目标本身发生了出乎预料的事情(包括恶性事件和良性事件两种状况),致使无法完成目标或轻易完成目标
◆行动的速度与目标计划完成进度不一致
2.为上下沟通和上级实行例外管理提供机会和内容
为什么实行目标管理的企业要么对员工放任不管,要么经常管,使目标管理的威力难以发挥?其主要原因在于,上级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管,什么时候不管。跟踪检查就解决了这个难题——既提供了上级介入下属工作的时机,又提供了沟通和管理内容。
3.为员工执行目标提供支撑
(1)消除懈怠。汽车跑久了会慢下来,就需要加汽油。跟踪检查一方面对懈怠进行监督,变压力为动力;另一方面,跟踪检查要对目标执行人进行鼓励,不断激发他们的热情。
(2)满足执行人被关注的需要。目标管理的检查者不是执法者,其角色应该是守护神。
(3)发现并指出偏差,促使员工精益求精。
跟踪检查要遵循的原则
跟踪检查虽说目的性强,但要实现这些目的并不容易,它要求跟踪检查遵循一定的原则。
1.责任原则
责任原则的理想境界是实现“无为而治”——目标管理是自我管理,员工不仅自己进行目标的制定,而且在执行目标的过程中也实行自我检查、自我控制。只有在自我控制失效的情况下,才需要外部检查;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要注意启发执行人自己寻找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检查人绝对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
2.效率原则
检查应力求用最少的成本来最大程度地达成目的,其最低界限是因检查而提高的效益要高于检查成本。
3.关键因素原则
跟踪检查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全,要把精力放在对一些关键因素的跟踪检查上。否则就会浪费资源,检查效率也无法提高。
4.例外原则
根据经验,控制的因素愈集中在例外的事项,则控制的效果愈好。
5.标准原则
跟踪检查也要有自己的标准,特别是时间进度标准及目标阶段性达成的标准,否则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
6.行动原则
为使跟踪检查有意义,在发现偏差后,要立即采取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找出偏差的原因并纠正它。如果发现偏差后,解决问题的办法久拖不决,就会打击目标执行人的积极性,使目标失去严肃性。
总之,对目标实行跟踪检查的根本目的是确保目标的实现,而不是检查本身。
实行跟踪检查要注意的重点
为确保跟踪检查目的的实现,跟踪检查要制度化。而企业要建立有效的跟踪检查制度,就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制定的目标应该高低适度——既要防止员工压低目标,又要防止上级拔高目标
(1)员工压低目标的动机
员工出于各种目的,有故意压低目标的本能和动机:
◆目标定得太高,万一出了什么意外而完不成目标,连基本的奖金都拿不到,因此出于保险起见会压低目标;
◆出于完成总比没有完成好,员工也会倾向于压低目标;
◆出于攀比、怕吃亏的心理,员工倾向于压低目标——如果自己目标定得太高,而别人定得低,那自己就太吃亏了;
◆出于害怕“鞭打快牛”的心理,员工倾向于压低目标。我国搞承包制的一个最大弊端就是容易鞭打快牛。今年的目标定得高,明年就会更高,层层加码,总有一天会无法完成任务。更重要的是造成“忙的人忙死,闲的人闲死”,工作收入比相差悬殊,苦乐不均。
(2)上级拔高目标的动机
各级主管人员,出于各种目的,有时会产生拔高下属目标的倾向:
◆出于确保部门任务完成的需要,上级倾向于在完成目标上留有余地。如销售部年目标是完成销售额100万,如果有4个销售员,那一般情况下,销售部经理会倾向于把4个人目标的总和调整到100万以上。具体调到多少,往往根据经理自己的判断,这就额外增加了员工的负担。
◆上级出于出人头地、在同级晋升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考虑,会倾向于超额完成目标,于是下意识地拔高下属目标。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在设计跟踪检查制度时就要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在制度中定下“禁止上级随便调整员工目标的行为”条款及相应细则,通过严密的制度规定,防止上司钻空子;另一方面,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排上,规定只要员工达成目标,就可获得奖金,超额完成目标则获得超额奖金。公司不会因为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出乎意料的好而降低兑现标准,也不会因全年任务完成得不好,而使完成者的兑现受到影响。
2.建立授权检查制度
为了减少员工执行目标的障碍,增加员工执行目标的主动性,企业必须建立充分而严密的授权制度。前面已经反复讲过,授权于员工,是目标管理的生命线。只有责任而无履行责任的权力,如同“想要马儿跑,却又不给马儿草”一样,是不可能让马儿跑起来的。现实中总有一些领导,热衷于分解责任,却对授权毫无兴趣,要权如同要他的命一样。一旦目标无法完成,就把责任推到员工的肩上。检查部门应在检查目标执行的同时加强对授权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在跟踪检查制度中对此做出相应的规定。
3.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在执行目标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事先无法预料的情况致使目标的执行受到影响时,执行人应遵循报告制度立即把情况反映给自己的上司或目标执行检查部门。
(1)意外情况分为两种:一是导致目标执行跟不上计划进度,而目标仍然可以达成,但需要上级提供新的支援;一种是导致目标根本无法完成,必须对目标进行调整。
(2)报告及相应的处理:针对第一种情况,执行人应将意外情况立即报告自己的上司,在上司核实无误后,通过与上司的双向沟通,实现问题的解决。若进度的减慢不影响其他部门,且需要的支援在上司职权范围内,则由上司斟酌处理,不需向上级报告。这样做贯彻了上述“责任原则”和“例外原则”,授予了部门领导临机处理的权限。若进度的减慢影响到其他部门或需要的支援来自上级部门,上司应将情况报告给检查部门,由后者协调处理。针对第二种情况,员工必须如实填写“目标跟踪单”,将情况分别报给上司、目标执行检查部门和上级领导,由后者处理。
跟踪检查的核心:跟踪检查是一种例外控制,以员工自我控制为主,无为而治是其最高准则。跟踪检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代替、防碍员工的自我检查和自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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