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入伙文件
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时,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准备许多文件,其中部分文件需由业主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为便于日后的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避免因文件准备上的一时疏漏或贪图简单而可能引发各种纠。纷或造成法律上出现漏洞,有关入伙文件的起草需做到严谨、规范、守法。通常物业管理公司在办理收楼(入伙)手续时涉及以下文件或资料。
1.需验明的文件资料
《入伙通知书》、《收楼证明书》、《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书》、身份{正/护照、《业主公约》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董事会记录等。
2.业主需签署或填写的文件
《入伙文件签署发放确认表》、《收楼书》、《遗漏项目报告》、《业主登记表》、《区域防火责任书》、《业主公约》承诺书等。
3.派发之文件或资料
《管理公司简介》、《用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公约》、《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住户证申请表》、《委托银行代收费合同书》、《有线电视申请表》、《管道气委托收款合同》、《电话用户需求登记表》等。
以下为深圳某物业部分入伙文件及资料,以供参考。
用户手册
1.前言
欢迎各业户乔迁××广场,谨祝各位居住于××广场的业户安居乐业。为使各位能充分享受广场安全、舒适、优雅的生活及商业环境,广场管理处特别制定本手册供各位参考及遵从。
管理处将尽力为业户提供最佳的管理服务,若有任何垂询,请赐电管理处(电话:××;传真:××),管理处将竭诚为您服务。
2.物业简介(略)
3.收楼及人住须知
(1)收楼手续
业户在律师楼/发展商租售部门签妥楼契/租约及缴交各类费用后,律师楼会发出《收楼证明书》《收楼纸》,业户可持此文件到管理处安排接收物业。各业户请在指定之日期及时间内携同以下文件办理手续:
①《入住通知书》;
②《收楼证明书》;
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书》;
④身份证/护照;
⑤《业主公约》承诺书副书;
⑥《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
⑦《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⑧《法人代表证明书》;
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董事会会议记录(授权委托书);
⑩公司印章。
管理处职员将陪同业户到有关单元验收,协助业户填写各类收楼文件并移交单元锁匙,并向各位解释业户搬入须知及申请装修手续。此外,亦会协助各业主办理有关设施、设备开通使用手续。
(2)设施设备开通手续
①电力。单元分电表由发展商提供,独立安装指定的位置,并已有电力供应。
②供水。住宅/商住各单元设独立水表,并已开通使用。
③管道石油气。大厦有完备的管道石油气系统,各住宅单位之厨房内装设燃气输通口,管理处可代办申请开通使用手续。
④电话。大厦各单元内已安装好直线电话插座,请向电话公司申请开通,管理处可代办o
⑤电视天线。大厦装置有公共电视天线系统直通各住宅单元内,管理处亦可代办开通有线电视。
(3)接收锁匙
业户接收锁匙后,应立即检查单元内各种设备,如发现损坏或不妥,须在《遗漏项目报告》内作详细描述,并于当日内交回管理处。
(4)入住
①在入伙时务请各业户照管理员指示安排搬入,小心避免损毁公物。使用电梯搬运时,请正确使用开关擎,切勿以硬物使电梯门开启,爱护公物。
②请业户到管理处办理住户证,以方便业户顺利出入大厦。
4.日常管理
(1)公共设施
①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电视天线、电话系统等设施是经周密设计和施工安装的,请不要随意改动。
②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变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发电机房、设备机房等除业务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以确保供水、供电设备正常运作。
③要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小孩不要随意乱按电气开关、消防按钮像电梯内对讲机的开关键o
④禁止在大厦公共地方,如走廊、楼梯间堆放杂物,不准乱涂,乱画、乱贴。
⑤严禁体积或重量超过要求的货物进入电梯,如搬运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需要使用电梯,需向管理处申请由专人驾驶并在大堂内铺设防护板,以保证地面不受损害。
(2)消防
①广场设有消防控制中心和应急消防分队。各住户在消防部门和广场消防管理人员指导下,负责做好各住户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②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③严禁在广场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及各类剧毒物品。
④严禁关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灯、牌、事故照明或消防标志。
⑤严禁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烧焊等作业。
⑥业户进行室内装修及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严格遵照《装修指南》的有关规定办理。
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楼宇内焚烧废纸或其他物品,小心处理燃烧中的香烛、烟蒂及火柴等火种;电梯内严禁吸烟。
⑧发生火警时勿惊慌失措,必须迅速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切断照明配电箱及管道石油气总阀,关闭门窗,切勿乘搭电梯逃生,应从消防楼梯撤离。
⑨各业户及其家庭成员,应详细阅读、了解《管道石油气安全手册》所列有关条款,以便正确使用管道石油气;广场有完备的管道石油气系统,不得使用瓶装石油气。
⑩消防人员会定期试验所有公共灭火设备,试验前,管理处会通知各住户,听到试验警钟时,请勿惊慌逃离。
(3)治安保卫
④大厦管理人员负责对广场范围内的单元、场地及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巡查检验,各住户必须配合并接受有关人员检查、管理,不得推诿拒绝。
②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现象,请向广场管理处或派出所报告。
③业户须到管理处办理《住户证》。外来人员进入大厦应向大堂门卫登记。无深圳户ISl和暂住证人员应主动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④业户如有搬运或变更居住人员请提前到管理处告知变更,否则大厦大堂门卫将不予放行或入住。
肇 (4)清洁及绿化
①管理处设有专职清洁卫生人员,负责广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②各楼层均设有垃圾桶,每天由清洁人员负责收集,请将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并将袋装垃圾放到垃圾桶内,不准将垃圾存放在楼梯口、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③严禁将垃圾、菜叶渣等杂物投入厕所马桶或下水道地漏,以防止管道堵塞。
④严禁业户向楼下扔杂物、泼水等不文明行为。
⑤广场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
⑥爱护花草树木,不准在绿化带内乱扔烟头、果皮和其他杂物。
(5)车辆停放
①广场内设有停车场,所有进出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管理,并按规定交纳停车管理费。
②消防通道上严禁停放一切车辆。
③自行车、摩托车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要求停放整齐。
④自行车、摩托车禁止在电梯内上落,以免损坏电梯。
⑤司机离开所属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窗,车内物件停车场不予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禁带入场内;带货车辆货物不予保管。
(6)物业出租
①业户出租住宅,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②出租业户需到管理处及派出所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7)管理收费
①管理费标准根据本物业实际支出费用而制定。
②住户自入伙之日起开始交纳管理费。入伙时各业户均须缴付相当于两个月管理费的管理费押金及相等于3个月管理费的管理基金。
③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各项费用:
(I)大厦公共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发电、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公共卫生设施、公共走道、垃圾箱等的日常保养及日常维修开支;
(Ⅱ)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
(Ⅲ)公共地方保安服务;
(Ⅳ)公共地方清洁服务;
(V)公共地方花草园艺;
(Ⅵ)行政办公支出;
(Ⅶ)法定税费;
(Ⅷ)聘用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士的支出;
(Ⅸ)管理公司酬金;
(X)大厦节日装饰的支出;
(Ⅺ)购买或租赁所必需的机械器材的支出;
(Ⅻ)其他为管理大厦而发生的合理支出,包括大厦完工前筹备管理期间的一切支出o
④每月5日前由管理处在业户指定银行账户上划拨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如当天为节假日,则划款日顺延一天。业户须在指定的银行账号上存款,保证有足够金额。逾期未缴款者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二次通知仍未能缴款者,将对该业户停供水、电,直到缴款为止。
5.装修管理
(1)装修申请
①业户必须提前两个星期向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递交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管理处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户批准与否或提出修改要求。
②在未收到管理处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前,业户不可开始装修工作。
(2)政府审批
A、B座及裙楼商铺业户的装修方案必须报深圳市政府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以符合政府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指定施工单位
①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电视天线、保安对讲系统、供电系统及石油气管道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处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处联系以弄清以上指定的施工单位。
②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应由在深圳注册的专业施工单位设计及施工。
(4)空调安装
住宅楼业户单元内只可以安装风冷式分体空调机。安装空调必须到管理处申报,并必须严格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冷凝水不可经外墙排放。
(5)装修管理费及押金
业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申请核批后,必须按规定交付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泥头费及出入证押金,收费标准请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
(6)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按指定电梯在指定时间内由业户自行清运至管理处在广场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7)招牌设置
除了商场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公共地方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如字体、色彩等必须得到管理处审批。
(8)装修验收
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装修工程,须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由管理处按申请批准的项目核验,直至管理处认可,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6.商场管理守则
(1)开放时间
商场的主入口每日9:30~22:30开放。停车场24小时开放。
(2)非开放时间管理
商场部分电梯将于正常开放时间后停止服务。如果需要在非开放时间进入或离开商场,必须通知当值管理人员,以作安排。基于保安原因,非开放时间进入商场的人士都要在商场入口登记。
(3)中央空调系统
中央空调系统在以下时间运行:每日9:30~22:30。
管理处可安排非正常时间的空调供应,费用另计。但各业户最少须于要求供应时间前24小时向商场管理处申请,管理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审核是否同意申请。
(4)保安
管理处当值商场主管在保安室值班,其他管理处员工将定时巡查公共区域。任何公司职员或其他于非开放时间逗留或进入商场的人士,都必须知会当值商场主管。
(5)清洁
管理处指定之清洁承包商每日为广场之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基于保安及责任原因,管理处建议各业户之室内清洁应由广场指定清洁承包商负责。此项服务之费用不包括在每月之管理费用内。管理处将定期安排玻璃幕墙之清洁,以保持广场的美观。
(6)防火
各业户必须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防止火警发生。商场在每一楼层都安装有自动喷淋系统和消火栓,万一遇上火警,应立即启动警钟并通知管理处或报火警电话“119”,并可尝试用广场设置之消防设施扑灭火焰(请不要利用消火栓扑救因电源泄漏而引起之火警)。倘火势不受控制,则尽速利用走廊之走火楼梯疏散。
(7)喷淋系统
如室内消防喷嘴意外损坏,必须尽快通知管理处安排维修,费用由各业户承担。切勿试图自行维修喷嘴,因为|整个系统由专业之消防承包商负责保养,而任何擅自进行的维修会使系统在真正火警发生时失灵。
(8)停电
万一遇上停电,应急灯会自动亮着,使广场业户得到疏散。届时业户请勿乘搭电梯,利用楼梯撤离广场。
7.常用电话号码
火警 119
匪警 110
电话障碍 112
公安分局 XXX入伙文件
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时,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准备许多文件,其中部分文件需由业主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为便于日后的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避免因文件准备上的一时疏漏或贪图简单而可能引发各种纠。纷或造成法律上出现漏洞,有关入伙文件的起草需做到严谨、规范、守法。通常物业管理公司在办理收楼(入伙)手续时涉及以下文件或资料。
1.需验明的文件资料
《入伙通知书》、《收楼证明书》、《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书》、身份{正/护照、《业主公约》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董事会记录等。
2.业主需签署或填写的文件
《入伙文件签署发放确认表》、《收楼书》、《遗漏项目报告》、《业主登记表》、《区域防火责任书》、《业主公约》承诺书等。
3.派发之文件或资料
《管理公司简介》、《用户手册》、《装修指南》、《业主公约》、《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住户证申请表》、《委托银行代收费合同书》、《有线电视申请表》、《管道气委托收款合同》、《电话用户需求登记表》等。
以下为深圳某物业部分入伙文件及资料,以供参考。
用户手册
1.前言
欢迎各业户乔迁××广场,谨祝各位居住于××广场的业户安居乐业。为使各位能充分享受广场安全、舒适、优雅的生活及商业环境,广场管理处特别制定本手册供各位参考及遵从。
管理处将尽力为业户提供最佳的管理服务,若有任何垂询,请赐电管理处(电话:××;传真:××),管理处将竭诚为您服务。
2.物业简介(略)
3.收楼及人住须知
(1)收楼手续
业户在律师楼/发展商租售部门签妥楼契/租约及缴交各类费用后,律师楼会发出《收楼证明书》《收楼纸》,业户可持此文件到管理处安排接收物业。各业户请在指定之日期及时间内携同以下文件办理手续:
①《入住通知书》;
②《收楼证明书》;
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书》;
④身份证/护照;
⑤《业主公约》承诺书副书;
⑥《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
⑦《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⑧《法人代表证明书》;
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董事会会议记录(授权委托书);
⑩公司印章。
管理处职员将陪同业户到有关单元验收,协助业户填写各类收楼文件并移交单元锁匙,并向各位解释业户搬入须知及申请装修手续。此外,亦会协助各业主办理有关设施、设备开通使用手续。
(2)设施设备开通手续
①电力。单元分电表由发展商提供,独立安装指定的位置,并已有电力供应。
②供水。住宅/商住各单元设独立水表,并已开通使用。
③管道石油气。大厦有完备的管道石油气系统,各住宅单位之厨房内装设燃气输通口,管理处可代办申请开通使用手续。
④电话。大厦各单元内已安装好直线电话插座,请向电话公司申请开通,管理处可代办o
⑤电视天线。大厦装置有公共电视天线系统直通各住宅单元内,管理处亦可代办开通有线电视。
(3)接收锁匙
业户接收锁匙后,应立即检查单元内各种设备,如发现损坏或不妥,须在《遗漏项目报告》内作详细描述,并于当日内交回管理处。
(4)入住
①在入伙时务请各业户照管理员指示安排搬入,小心避免损毁公物。使用电梯搬运时,请正确使用开关擎,切勿以硬物使电梯门开启,爱护公物。
②请业户到管理处办理住户证,以方便业户顺利出入大厦。
4.日常管理
(1)公共设施
①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电视天线、电话系统等设施是经周密设计和施工安装的,请不要随意改动。
②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变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发电机房、设备机房等除业务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以确保供水、供电设备正常运作。
③要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小孩不要随意乱按电气开关、消防按钮像电梯内对讲机的开关键o
④禁止在大厦公共地方,如走廊、楼梯间堆放杂物,不准乱涂,乱画、乱贴。
⑤严禁体积或重量超过要求的货物进入电梯,如搬运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需要使用电梯,需向管理处申请由专人驾驶并在大堂内铺设防护板,以保证地面不受损害。
(2)消防
①广场设有消防控制中心和应急消防分队。各住户在消防部门和广场消防管理人员指导下,负责做好各住户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②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③严禁在广场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及各类剧毒物品。
④严禁关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灯、牌、事故照明或消防标志。
⑤严禁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烧焊等作业。
⑥业户进行室内装修及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严格遵照《装修指南》的有关规定办理。
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楼宇内焚烧废纸或其他物品,小心处理燃烧中的香烛、烟蒂及火柴等火种;电梯内严禁吸烟。
⑧发生火警时勿惊慌失措,必须迅速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切断照明配电箱及管道石油气总阀,关闭门窗,切勿乘搭电梯逃生,应从消防楼梯撤离。
⑨各业户及其家庭成员,应详细阅读、了解《管道石油气安全手册》所列有关条款,以便正确使用管道石油气;广场有完备的管道石油气系统,不得使用瓶装石油气。
⑩消防人员会定期试验所有公共灭火设备,试验前,管理处会通知各住户,听到试验警钟时,请勿惊慌逃离。
(3)治安保卫
④大厦管理人员负责对广场范围内的单元、场地及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巡查检验,各住户必须配合并接受有关人员检查、管理,不得推诿拒绝。
②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现象,请向广场管理处或派出所报告。
③业户须到管理处办理《住户证》。外来人员进入大厦应向大堂门卫登记。无深圳户ISl和暂住证人员应主动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④业户如有搬运或变更居住人员请提前到管理处告知变更,否则大厦大堂门卫将不予放行或入住。
肇 (4)清洁及绿化
①管理处设有专职清洁卫生人员,负责广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②各楼层均设有垃圾桶,每天由清洁人员负责收集,请将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并将袋装垃圾放到垃圾桶内,不准将垃圾存放在楼梯口、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③严禁将垃圾、菜叶渣等杂物投入厕所马桶或下水道地漏,以防止管道堵塞。
④严禁业户向楼下扔杂物、泼水等不文明行为。
⑤广场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
⑥爱护花草树木,不准在绿化带内乱扔烟头、果皮和其他杂物。
(5)车辆停放
①广场内设有停车场,所有进出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管理,并按规定交纳停车管理费。
②消防通道上严禁停放一切车辆。
③自行车、摩托车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要求停放整齐。
④自行车、摩托车禁止在电梯内上落,以免损坏电梯。
⑤司机离开所属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窗,车内物件停车场不予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禁带入场内;带货车辆货物不予保管。
(6)物业出租
①业户出租住宅,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②出租业户需到管理处及派出所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备案。
(7)管理收费
①管理费标准根据本物业实际支出费用而制定。
②住户自入伙之日起开始交纳管理费。入伙时各业户均须缴付相当于两个月管理费的管理费押金及相等于3个月管理费的管理基金。
③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各项费用:
(I)大厦公共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发电、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公共卫生设施、公共走道、垃圾箱等的日常保养及日常维修开支;
(Ⅱ)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
(Ⅲ)公共地方保安服务;
(Ⅳ)公共地方清洁服务;
(V)公共地方花草园艺;
(Ⅵ)行政办公支出;
(Ⅶ)法定税费;
(Ⅷ)聘用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士的支出;
(Ⅸ)管理公司酬金;
(X)大厦节日装饰的支出;
(Ⅺ)购买或租赁所必需的机械器材的支出;
(Ⅻ)其他为管理大厦而发生的合理支出,包括大厦完工前筹备管理期间的一切支出o
④每月5日前由管理处在业户指定银行账户上划拨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如当天为节假日,则划款日顺延一天。业户须在指定的银行账号上存款,保证有足够金额。逾期未缴款者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二次通知仍未能缴款者,将对该业户停供水、电,直到缴款为止。
5.装修管理
(1)装修申请
①业户必须提前两个星期向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递交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管理处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户批准与否或提出修改要求。
②在未收到管理处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前,业户不可开始装修工作。
(2)政府审批
A、B座及裙楼商铺业户的装修方案必须报深圳市政府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以符合政府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指定施工单位
①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电视天线、保安对讲系统、供电系统及石油气管道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处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处联系以弄清以上指定的施工单位。
②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应由在深圳注册的专业施工单位设计及施工。
(4)空调安装
住宅楼业户单元内只可以安装风冷式分体空调机。安装空调必须到管理处申报,并必须严格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冷凝水不可经外墙排放。
(5)装修管理费及押金
业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申请核批后,必须按规定交付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泥头费及出入证押金,收费标准请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
(6)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按指定电梯在指定时间内由业户自行清运至管理处在广场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7)招牌设置
除了商场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公共地方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如字体、色彩等必须得到管理处审批。
(8)装修验收
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装修工程,须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由管理处按申请批准的项目核验,直至管理处认可,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6.商场管理守则
(1)开放时间
商场的主入口每日9:30~22:30开放。停车场24小时开放。
(2)非开放时间管理
商场部分电梯将于正常开放时间后停止服务。如果需要在非开放时间进入或离开商场,必须通知当值管理人员,以作安排。基于保安原因,非开放时间进入商场的人士都要在商场入口登记。
(3)中央空调系统
中央空调系统在以下时间运行:每日9:30~22:30。
管理处可安排非正常时间的空调供应,费用另计。但各业户最少须于要求供应时间前24小时向商场管理处申请,管理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审核是否同意申请。
(4)保安
管理处当值商场主管在保安室值班,其他管理处员工将定时巡查公共区域。任何公司职员或其他于非开放时间逗留或进入商场的人士,都必须知会当值商场主管。
(5)清洁
管理处指定之清洁承包商每日为广场之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基于保安及责任原因,管理处建议各业户之室内清洁应由广场指定清洁承包商负责。此项服务之费用不包括在每月之管理费用内。管理处将定期安排玻璃幕墙之清洁,以保持广场的美观。
(6)防火
各业户必须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防止火警发生。商场在每一楼层都安装有自动喷淋系统和消火栓,万一遇上火警,应立即启动警钟并通知管理处或报火警电话“119”,并可尝试用广场设置之消防设施扑灭火焰(请不要利用消火栓扑救因电源泄漏而引起之火警)。倘火势不受控制,则尽速利用走廊之走火楼梯疏散。
(7)喷淋系统
如室内消防喷嘴意外损坏,必须尽快通知管理处安排维修,费用由各业户承担。切勿试图自行维修喷嘴,因为|整个系统由专业之消防承包商负责保养,而任何擅自进行的维修会使系统在真正火警发生时失灵。
(8)停电
万一遇上停电,应急灯会自动亮着,使广场业户得到疏散。届时业户请勿乘搭电梯,利用楼梯撤离广场。
7.常用电话号码
火警 119
匪警 110
电话障碍 112
公安分局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