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子化
网络2022-03-05347
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子化 国办发文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 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
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子化
国办发文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
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
《意见》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并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三是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四是加大新技术运用力度,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五是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