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技术的范围
(1)从认证技术(集合)的应用、作用对象看,认证技术是应用性的系统
认证技术都有应用主体和作用客体,所谓应用主体就是认证技术的应用者(人或机构),所谓作用客体就是认证技术的作用对象(产品、服务和过程、管理体系、人员等)。认证技术不能脱离主体、客体而孤立存在,应将认证技术的主体、技术、客体视为一个系统。所谓认证技术系统是指由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又相互区别的人、认证技术、认证对象三要素共同组合而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即可表示为:人(主体)——认证技术(中介)——认证对象(客体)。
日常认证活动中经常谈到的认证技术其实是专指认证技术系统中的技术(中介)要素,本文称之为狭义认证技术,例如:认证抽样技术、检测方法等。
由人(主体)、技术(中介)、作用对象(客体)三要素共同组合而成的技术系统,本文称之为广义认证技术,例如认证规则系列、认证准则系列、审核方案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等。
之所以进行狭义认证技术和广义认证技术区分,是因为在认证活动中将一些技术引入认证领域时如果没有系统地进行考虑和评价是否适合应用于认证领域、引入认证领域是否需要一些附加条件,就可能不能保证认证的公正性,因而可以避免和克服脱离技术主体(人)或脱离技术客体(作用对象)去孤立研究认证技术的片面做法。
(2)从认证技术(集合)的涵义、内容看,认证技术是具有层次性的系统
认证技术是帮助达成认证活动目标和提高认证活动效率和效果的技能和技巧总和,包括机器、工具、工艺、程序、技术知识、技术理论、管理理论、理念等,从这个角度看,认证技术系统又可指由既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又相互区别的认证技术实践、认证技术产品、认证技术科学、认证技术建制、认证技术文化、认证技术精神等要素共同组合而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见表1)。
由此可见,在日常认证活动中经常谈到的认证技术其实是技术系统中的某一或某几个技术要素,本文称之为狭义认证技术,例如:认证抽样技术属于技能层次、检测理论属于知识层次、检测技术属于技能层次等。而整个认证技术系统,本文称之为广义认证技术,也可称为大认证技术。
综上所述,凡是认证活动相关的理念、原则、文化、制度、知识、方法、器具、实践经验均属认证技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