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评定是与国际接轨的全球治理通用工具
治理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以领土为界的民族国家管理模式,它涉及的对象要宽泛得多,由于治理的权威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非政府的、跨国界的民间组织,所以治理的范围既可以是特定领土界限内的民族国家,也可以是超越国家领土界限的国际领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化,作为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WTO提倡的贸易便利化工具,合格评定受到了全球范围的高度重视。
2005年,联合国贸发组织(UNCTAD)和世界贸易组织(WTO)共同提出了国家质量基础(NQI)的理念。2006 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总结质量领域100 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正式提出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包括检验检测、合格评定)共同构成国家质量基础,指出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已成为未来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是政府和企业提高生产力、维护生命健康、保护消费者权利、保护环境、维护安全和提高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
在国家质量基础中,合格评定处于各要素的核心枢纽,它通过对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进行系统检查和确认,将标准、计量与市场有效连接,使生产要素以新的方式得到重组和应用,令标准和计量的价值进一步凸显,推动着国家质量基础的有序建设和基础作用的充分发挥。德国“工业4.0计划”将标准、计量、iso认证作为核心战略。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投入137.57亿欧元资金,支持生物、信息通信、先进制造和加工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示范、标准和认证。采用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制度,可以推动我国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有助于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创造基础条件。
合格评定推动我国治理规则与世界接轨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贸易壁垒协定》将iso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合格评定程序作为各成员方共同使用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各方合格评定措施不得对贸易带来不必要障碍,并鼓励采用国际通行互认的合格评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明确规定,自加入时起,中国应保证对进口产品和国产产品适用相同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随着“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合格评定助推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作用更加显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明确将合格评定列入合作重点;近年来我国与东盟、新西兰、韩国等达成的自贸区协定中,也都将合格评定作为重点安排。
合格评定支撑全球治理
《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国际气候治理新机制。它以全球紧迫的控制温室气体和减排温室气体的长期目标为导向,以各国自行提出国家自主决定贡献(INDC)为基础,在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下,各国自觉和自愿采取合作行动,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根据“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方面,需要按照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原则进行认证。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以第三方核查为主,国际互认的权威认可机构对iso认证机构的能力和公正性进行评价和监督,政府确认和采信核查结果的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模式,合格评定成为碳减排的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