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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背景

网络2022-11-18632
在当今世界上,知识产权不仅越来越凸显成为重要的科技问题、经济问题、文化问题,而且经常转化为重大的国际问题、政治问题。一方面,知识产权不仅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成为WTO的三大支柱,而且还深深地渗透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另一方面,知识经...

在当今世界上,知识产权不仅越来越凸显成为重要的科技问题、经济问题、文化问题,而且经常转化为重大的国际问题、政治问题。一方面,知识产权不仅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成为WTO的三大支柱,而且还深深地渗透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最有力杠杆和最主要基石恰恰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之间及其企业之间的主要竞争手段之一。无论是在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还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或是在发达国家内部或者发展中国家内部,知识产权都已成为各国及其企业发展战路的生命线和重头戏。知识产权不仅是当今知识经济和科技进步的度量衡,而且是调整各国及其企业之间利益冲突的调节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WTO规则将和互联网一起成为影响与促进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两个最重要因素。从历史走来的以TRPS为基准的WTO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侧,迫切要求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全面趋同于这一当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水平线:而与时代迎面遭遇并继续快步走向未来的牵动着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的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又紧急呼唤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适应网络科学技术环境的最新挑战:前者势已必然,后者如箭脱弦,并正在直接推动和改进着前者,两者又将很快地在历史的最新舞台上合二为一,成为整体。网络技术的出现,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深层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知识扩散的速度与密度,深刻地改变了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强度与频度,深切地改变了经贸活动的运作模式和地域梯度,给知识产权传统制度带来了巨大冲击和全面革新,从而也给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平衡及其法律规制带来了时代问题和世纪课题。

 

发达国家及其企业,包括跨国公司,鉴于其目前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和占领的科学技术高地,从其利益所在和利益驱动出发,要求高度保护知识产权以巩固与发展其既得利益。而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因自身相对处于知识产权弱势和科学技术低谷的实际情况,则要求较低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利其发展。

 

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是国际谈判桌、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谈判桌上最大的筹码,由此产生的当代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因而带有明显的强权痕迹。当代世界90%以上的知识产权资源富集在发达国家及其企业手中,由于在发达国家及其企业与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之间存在着主要由经济实力、知识产权资源与政治地位所决定的严重的不对称性,所以,更多地满足了发达国家及其企业之要求的TKS,已经成为当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准水平线;而同样更多地反映了发达国家及其企业利益并被称之为“互联网条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也已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崭新坐标系。这是无可回避的事实,也是必须正视的形势。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应当与本国的科技、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相匹配,但是又往往受制于其对外经贸形势和参与国际活动的外交综合因素。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参加WTO并接受其知识产权高保护水平的TRIPS,其原始动因往往并不是发展中国家在其自身发展中本身已经需要达到TRIPS所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水平和高标准,而更多的是高标准地提升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属于加进WTO必须高价购买的“门票”之一,而WTO减少发达国家贸易保护的一揽子协议将可能会给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带来利益,带来发展的机遇。加进WTO后,在发达国家及其企业的强力推动和逐步加压下,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之一就是知识产权问题。为了遵守WTO的刚性规则和履行承诺,也为了营造吸引外资的投资环境和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法制氛围,发展中国家将不得不把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至高水平的国际标准和强化到制度建设的优先地位。我们面临的就是在WTO和互联网交互作用下,既是由世界各国建设知识经济时代的良性市场经济秩序所共同追求的,更是为发达国家及其企业与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之间的竞争又协调、冲突又合作的知识产权国际形势和时代背景。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是知识经济时代“地球村”公共交通规则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计算机技术等因素引导了20世纪后期的知识创新巨浪,由计算机技术支持和维系的互联网引领了跨世纪的知识扩散大潮,也因此引发了知识经济时代和网络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性变革和时代性需求,其间伴随者发达国家及其企业和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之间激烈的利益冲突。世界各国顺应历史潮流,大都已经和势将继续在以TRIPS及WCT、WPPT等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大架构下修改和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一方面,占有相对高水准的科学技术高地和拥有更多知识产权资源的发达国家及其企业藉此谋求巩固其既得利益和扩大相对优势,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往往不得已以此为对价来争取自己科技进步的有限时间和相对空间,寻求经济发展的契机与方向。各国发展的国际协调和国际协调的各国发展应当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之一,而知识产权的因际协调保护又应是这一主旋律中的突出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