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的定义
英国设计治理专家MarkOakley在他编著的《设计治理》一书的前言中强调:“设计治理与其说是一门科学,还不如说是一门艺术,因为在治理设计中始终布满着弹性与判定”。这也充分说明了设计治理(Design Manage-ment)一词有着极广泛的含义。
在日本《设计治理》一书中对设计治理下的定义是:“设计治理是为图谋设计部门活动的效率化而将设计部门的业务进行体系化、组织化、制度化等方面的治理”。该书内容主要以企业内部设计组织的设计项目治理为主,侧重阐述了设计部门设计工程的基本运作形态以及对设计质量、成本、设计日程所作的控制方法。尽管该书所涉及的基本理论以治理技术为导向,但在“企划治理”方面的内容已初步涉及到了如何确立企业的市场日标及竞争策略等设计宏看治理方面的问题。该书的基本理论体系为后来日本设计治理理论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在1966年英国设计师MichaelFarr所写的《设计治理》一书中,他把设计治理视作为是解决问题的一项功能。他认为“设计治理的功能是界定设计问题,寻找最合适的设计师、创造一种环境并使他们在既定的时间和预算内解决问题”。Farr还在他的著作中进一步论述设计治理者(Design Man-ager)的主要工作在于:①调查市场需求,清楚地阐明设计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②确定设计进展时间;③对设计进行预算;④寻找合适的设计师,组建设计队伍;⑤在设计团队及有关部门间建立良好的沟通网络;⑥负责设计工作的协调直至产品上线。从Farr认为设计治理的主要内容上,我们可以瞧出,其设计治理的重点基本上放在对设计项日的具体操作过程上。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流行的以设计技术为导向的设计治理看点。
Turner在1968年提出的看点认为,设计治理涉及到一般治理的基本原则,如组织、财务以及指导控制设计项目小组。他说:“设计治理与其他治理形态并无不同。”认为,设计治理的原理与治理财务或其他部门的原理是相当相似的。虽然Turner的理论并不全面概括在当今设计治理实践中的基本内容,但从中我们可以领略到设计治理理论与其他治理理论之间紧密的内在关系。
伦敦工商学院教授Peter Grob在1976年曾指出:“从治理的角度而言,我把设计瞧做是完成公司产品日标包括为达到目标所需信息的一种计划,因此可以说,设计治理是通过组织运作的计划过程”。PeterGrob的理论明确阐明了:①设计治理是计划的过程;②设计治理这一过程是在组织形态下运作的。其设计治理的内容已涉及到公司层次和项目层次不同范围内的治理内容。1990年,Peter又将他的理论进一步扩展,把设计治理分成五大重要领域,它们分别是:①设计部门的治理;②教育设计师具有治理知识;③教育治理者具有设计知识;④设计项目治理;⑤设计治理组织。他还认为:“教育设计师具有治理方面的知识和教育治理者了解设计是结合设计与治理的两大前提。而对“设计部门的治理”在他瞧来.这方面的知识在学校的教科书中就已经学到,因此相对较简单。他强调设计治理的主要活动应放在“设计项目治理”及“设计治理组织”两个方面。特殊是对“设计项目的治理”,它涉及到如何在创造活动和实现组织目标之间进行有效控制的问题,这是设计治理中核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