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

iso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

网络2022-09-05347
 (一)实施分类管理 iso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分为高风险领域和低风险领域。申请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项目的认证业务,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从事其他领域的认证业务,申请人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优化审批服务。详见《实行告知承诺及优...

 (一)实施分类管理

 

iso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分为高风险领域和低风险领域。申请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项目的认证业务,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从事其他领域的认证业务,申请人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优化审批服务。详见《实行告知承诺及优化审批服务的认证领域目录》(附件1)。

 

(二)简化材料,压缩时限

 

按照可量化、可操作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审批条件,精简审批材料,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详见《iso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及材料要求》(附件2)。

 

对优化审批服务的申请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申请事项,在材料齐全且承诺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实施现场核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制定《iso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详见附件3)。加强对iso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后履行承诺的现场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未履行承诺和不实承诺问题,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