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有何规定?
网络2021-10-18457
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有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使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总经理不可不知的18类845个管理知识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所在的单位。公...
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有何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使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总经理不可不知的18类845个管理知识
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所在的单位。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速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速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