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
网络2021-10-17376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审判管辖是指眢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审判管辖是确定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对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刑事案件应...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是指眢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审判管辖是确定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对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刑事案件应由哪类、哪级和哪个人总经理不可不知的18类845个管理知识
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
在审判管辖中,通常只对第一审管辖加以规定,依法进行第二审的法院只能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而且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抗诉时都应当依照法律对审判管辖的有关规定。所以,只要明确了第一审法院的管辖权,也就确定了第二审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至第27条的规定,我国刑事审判管辖可以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三种:一是级别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L。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四级,级别管辖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确定级别管辖时,主要考虑了案件的性质、罪行的严重程度和涉及面大小,以及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分担等因素。二是地区管辖,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审判权的分工。三是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管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或者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