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民陪审制度?
网络2021-10-17601
什么是人民陪审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所谓人民陪审制度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吸收人民群众进入合议庭,直接参加刑事案件审判的一种审判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
什么是人民陪审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所谓人民陪审制度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吸收人民群众进入合议庭,直接参加刑事案件审判的一种审判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可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时,都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审判职务时,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时,也可以不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同时,人民陪审制度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在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中不能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人民陪审制度是吸收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民主制度,是贯彻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选派自己的代表直接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能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更加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