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应满足哪些条件?
网络2021-10-15458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应满足哪些条件?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解决原告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迫切需要,在终审判决之前,裁定被告预先给付原告一定的钱物,或者实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制度。它是民事诉讼中一种特...
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应满足哪些条件?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解决原告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迫切需要,在终审判决之前,裁定被告预先给付原告一定的钱物,或者实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制度。它是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执行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依据以下条件
(1)申请人确有困难。申请人的困难是指申请人依靠被申请人(被告)履行义务而维持正常生活,如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母亲靠子女给付赡养费维持生活,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如果不裁定先予执行,则原告就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原告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靠被告提供一定条件或履行一定义务才能够进行,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如果人民法院不裁定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的生产经营活动
(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原告必须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被告应当是履行义务的17民事诉讼法律知识
方。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存在争议,则不宜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3)当事人提出申请。不先予执行究竟会对当事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造成何种程度的影响,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因此,应当由当事人来决定是否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才能被定先于执行,而不能依职杈主动裁定先予执行。
4)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先予执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原告的燃眉之急,及时解决其实际困难,如果被告没有能力先行给付,自己也存在一定困难,就没有先予执行的条件,即使人民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也是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