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网络2021-10-09168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按照《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合同者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借款合同有如下违约责任条款:1)当事人不按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偕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如...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按照《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合同者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借款合同有如下违约责任条款:
1)当事人不按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偕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如果当事人使用贷款违反规定,可以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停止发放新借款。
(2)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的利息加收罚(3)由于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借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罚息的计算相同,《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属于法定违约金;此外,还有约定违约金,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事实,就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