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网络2021-10-09126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的权利有:依《合同法》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付利息和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检查权...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的权利有:依《合同法》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付利息和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检查权——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停止贷款权—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亨有停止发放末发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回借款的杈利;向借款人提出纠正借款使用建议书的权利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应履行的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提供给借款人借款逾期交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通知借款人按期还款的义务,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十曰前,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期还款,未作书面通知的,造成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借款人不承担逾期还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