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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解除有哪些特殊规定?

网络2021-10-07324
 买卖合同解除有哪些特殊规定?买卖合同的解除除应遵守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主物和从物合同的解除。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买卖合同解除有哪些特殊规定?

买卖合同的解除除应遵守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主物和从物合同的解除。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数物合同的解除。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3)连续供货合同的解除。

①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的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日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②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③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4)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