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网络2021-10-06253
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它不能水久存续。因而,合同关系为一动态关系,是存在于时间过程上的一种程序,有着从发生到...
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它不能水久存续。因而,合同关系为一动态关系,是存在于时间过程上的一种程序,有着从发生到消灭的历程。“债权系法律世界中之动态因素,含有死亡之基因,目的已达,即归消灭。”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的变更不同,后者是合同关系中的内容要素的变化,广义的合同变更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但无论何者,合同关系依然存在。而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则是消灭既存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效力的停止也不同合同效力的停止,是指愤务人基于抗辩权的行使,拒绝债权人的殿行请求,以停止债权的行使。抗辩权的作用之一在于阻止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因而它以请求权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此时的合同关系并未消灭,只不过效力暂时停止而已,这显然与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有别。
《合同法》第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