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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网络2021-10-05354
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3条至第8条规定,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已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就是平等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

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3条至第8条规定,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已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就是平等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承担违约责任等方面都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彼此的权利义务对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合同关系中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不平等,就会出现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霸王合同”,这是违反平等原则的。

(2)自愿原则。《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就是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自愿原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个人有是否缔结合同的选择自由,即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以及在何时、何地、与何人订立合同的自由;除非受必要的公共利益限制,一个人可以自主缔结自己想要缔结的合同并有接受自己认为是最有利的条款的自由,即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自由决定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或司法解决;既然合同之债是双方自由意志的结果,债的内容只能由双方自由意志决定,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在当事人未作表述或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法院不能加以补充

(3)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公平原则。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确立违约资任时,也要根据公平原则确立,不能在违约责任中出现有利于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的条款。《合同法》规定公平原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有的问题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解释,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案件时,要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审理和仲裁。

(4)诚信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也就是说,在民商事活动中,当事人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心怀善意,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不得滥用权利。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日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诚实信用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遵守法律不但指作为合同的

(中外)当事人必须遵守我國法律规定,服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手续,交纳必要的税、费,而且指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或终止,从形式到内容均应符合法律要求,符合法定程序。违反合同者,要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律者,要依法承担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