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的构成要素?
网络2021-09-28543
什么是商标的构成要素? 根据我国新《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什么是商标的构成要素?
根据我国新《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显然,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就是:可凭视觉分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此外,商品的气味、音响等,目前在我国尚不能被作为商标使用。
上述六类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是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岀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岀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