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有哪些
网络2021-09-28412
什么是契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有哪些? 契税是一种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由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我国契税方面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
什么是契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有哪些?
契税是一种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由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我国契税方面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都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契税是反映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因此,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我国境内所转移、变动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权属。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贈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契税税率为3%~5%,2008年,国家做了调整,以后还有可能进行调整,纳税、缴契应以当时实行的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为准;契税的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契税的计税依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按成交价格计算;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杈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杈交换房屋交换,依据土地、房屋的交换价差计算。如果前述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还有规定就是按土地收益定价,包括过去国家划拨的土地,后来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收益,要补交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