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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如何分类的?

网络2021-09-28463
税法是如何分类的? 由于税法体系是由各个单行法及其税收法规所构成的,因此,根据不同的要求和标准,可以将税法分为不同的种类。税法最为常见的分类是(1)根据税法在税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与单行税法税收基本法是指规定国...

税法是如何分类的? 

由于税法体系是由各个单行法及其税收法规所构成的,因此,根据不同的要求和标准,可以将税法分为不同的种类。税法最为常见的分类是(1)根据税法在税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与单行税法税收基本法是指规定国家所有税法共同适用的原理和规则的法律,是税收领域内的根本性大法,因而又可称之为税收母法。税收基本法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税收基本法应当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国家在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内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税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

②单行税法是指就具体税种或者为解决某一方面的税收问题所制定的税法。单行税的制定,一般应当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进行有关税收征管各方面事宜的税收法律;单行税法受税收基本法的约束和指导,是相对于税收基本法而言的,就是说税收基本法以外的税法都属于单

(2)按税法的功能作用及其规定的内容分类,可将税法分为实体税法与程序税法,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都属于单行税法

体税法也称税收实体法,是指从事实上规定国家和纳税人在税收负担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是税法体系中的主要组成内容。税法中有关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等问题的规定就属于实体税法的内容,这些内容都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

②程序税法也称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相对称。它是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主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程序法的对象不是权利和义务,而是为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和履行的手段,或者为保证税法主体在遭到侵害时能够得到补偿的制度;税收程序法是指如何具体实施税法的规定,是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等

(3)按税法效力的不同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祛规、税收部门规章、税收行政解释、国际税收协定、税收地方性法规、税收地方规章等多个级次。分别是D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国的税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②税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③税收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④税收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为解释税法条文的疑义、补充税法规定的不足所作出的具体解释。

⑤国际税收协定: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为避免重复征税,保护投资所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外交换文,其有优先于本国国内税法之规定而适用的效力

⑥税收地方性法规:是指有权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法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税收法规。

⑦税收地方性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或自治区首府所在城市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法制定的税牧部门规章。

(4)按税收管辖范围的不同分类,可将税法分为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法。

①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法律效力范围在地域上和对人上均以园家税收管辖权所能达到的管辖范围为准。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法一般是指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应包括国家政府间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关税互惠公约、经合范本”、“联合范本”以及国际税收惯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