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设计应坚持哪些原则
组织设计主要是指组织结构的设计,是把组织内的任务、权力和责任进行有效组合协调的活动。组织设计的基本功能是协调组织中人员与任务之间的关系,使组织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从而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现代企业的组织设计应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责权利对应的原则:为建立正常的管理工作秩序,应该明确一定岗位、职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应该规定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应具有的指挥和执行权力。这种责任和权力要对应,防止有责无权或权力太小、有权无责或权力太大两种偏差;前一种偏差将影响积极性、主动性,使责任制形同虚设;后一种偏差将助长溢用职权和瞎指挥;责任制的贯彻,还必须同相应的经济利益结合,以调动管理人员尽责用权的积极性;否则,责任制缺乏必要的动力,将无法持久贯彻。
2)权力制衡的原则:是指权力的运用必须受到一定的监督。对于现代企业来说,权利制衡原则是指必须在组织高层中形成一定的权力制衡机制,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如公司中的股东大会、监事会,国有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等,对行政领导进行监督。同时组织中的监督机构,如质量監督、财务监督等部门,应与生产执行部门分开设立,并在監督的同时搞好被监督部门的服务工作。
(3)目标明确化原则: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最终是为企业战略任务和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其出发点和归宿点只能是企业的任务和目标。这就要求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目标设构、按任务设岗位、按岗位配干部,而不能因人设事因职找事。衡量企业组织机构是否合理的最终标准只能是:机构是否促进了企业任务目标的实现,而不能取其他评判标准(4)统一领导原则: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组织的任何工作都要有一个统一的领导统一领导是指无论哪一项工作,一个下属只能接受一个上级主管的命令。也就是说,在确定管理层次时,安让最高层与最低层之间形成一条连续的等级链;任何一级只能有一个人负责,正职领导副职,下级组织只接受一个上级组织的命令和指挥;下级只能向直接上级请示工作,不能越级请示工作;上级也不能越紱指挥下级,应维护下级组织的领导权威;职能管理部门也只能作为同级直线指挥系统的参谋,但不能对下属直线领导进行直接指挥(5)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分工和协作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由于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应分别设置不同的专业部门,以提高质量和效率。同时,由于各项专业活动之间有紧密的联系,有分工还需要协作配合好,因而要在坚持专业分工的棊础上釆取正确措蘸,创造协作环境,加强横向协调,以发挥整体的最佳效益。(6)精简原则:要求组织机构、人员和管理层次在保证功能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办事程序及层次,努力使每个成员都能满负荷、高质量地工作,从而最大化地提高组织整体工作效率。
(7)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任何组织都要求有一定的稳定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组织内的正常运转。通常来说,管理机构是组织实现经营日标的工具,随着组织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组织的经营目标肯定要做适当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对内外环境的适应性。作为现代企业的管理者,就是要把组织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