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怎样缴纳出资

网络2021-09-2522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怎样缴纳出资?(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有货币进行出资2)实物:指有形物,是既能看得见,又可摸得到的东西。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怎样缴纳出资?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有货币进行出资

2)实物:指有形物,是既能看得见,又可摸得到的东西。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筑物、厂房等作为出资。

(3)工业产权:这是一个内容非常广泛的概念,按照我国已经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的规定,业产权的保护对象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商号)、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抽象的说法是可用于工业(更确切的说是各种生产经营的行为)领域的,能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并能创造利润的智力创作成果,都属于1业产权。严格来说,只有那些经过法定程序被依法授予的,并在一定时间内和地域内所独占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也包括:基于该财产权利所产生的人身权利),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工业产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种商标专用权)。这些工业产权,可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所取得。工业产权在法律上属于无形财产

(4)非专利技术:确切地说应当是非专利成果,它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保护的一种无形财产。在广义上,它可以被看做是一种特殊的工业产权,但在狭义上,由于未经法定程序授予,也无独占性和明确的时间、地域限制,故被排斥在工业产权之外。有时,人们习惯中又将其称作技术诀窍或专有技术。但技术诀窍或专有技术往往难以严格定义,而就非专利技术而言,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专利法明文规定不予保护的技术是虽然符合专利法保护的条件,但未申请专利的技术;三是经过申请未被授予专利权但尚未被公众知晓的技术。

(5)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利,即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合法取得的使用土地的权利。从财产的分类上讲,应当划作有形财产,但他又不同于士地本身。

因为它涉及土地的使用,而不涉及对土地所拥有的其他权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只能属于国家,除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外,土地是不能被买卖的,只能被依法租用。即便是全民所有制的单位,也只能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利,其所有权仍目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有限期的,在该限期内,使用人有权将其依法使用的土地用作出资,但在使用期限届满时,土地便应重新回到其所有人国家或集体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