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作用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作用是什么?
1)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可行使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③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④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⑤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⑧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⑨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①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结算等事项作出决议;①修改公司章程。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③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可行使以下职权:①负责召集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弥补亏损方案;⑥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③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仼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①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经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经理一般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经理行使下列职权:①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④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⑤提请任免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⑥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⑦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董事、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