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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下)

网络2021-08-19525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下)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a)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c)公司所有...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下)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所有资金的安全负责审核审批;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与报告的审核及表决;

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所有股东可向运营团队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经营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经营;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成功注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公司投资方股东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