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与过程公平性
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与过程公平性
所谓薪酬管理,就是当你设计完一个薪资结构,也做出了一个薪资政策,该如何使用这套东西。这里边也有一个革命性的理念需要提请注意,那就是薪酬设计、管理中对“员工参与”的强调,反对闭门造车;对“过程公平性”的重视,反对“密不示人”。下面我们考察两个具有不同薪资机制的公司A,B。(下面说的“员工”也包括经理。)
在公司A中有一个薪资小组。这个小组根据岗位描述来进行岗位测评。评估的基本原则是个人信息保密,包括评估中所用到的一些具体因素也不能被小组之外的员工知道。其他的保密的资料还包括:薪资结构,工资提升的依据等等。薪资小组负责执行一切薪资行为,讨论薪金问题,制定薪资政策。
事实上,A公司中的薪资小组是一个极为专业的群体,薪资政策制定得也极具竞争力,并且在多数情况下,都能够坚持甚至是超越平等原则(外部、内部和个体)。然而实际效果却很差,多数员工对薪资机制(及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感到不满意,认为这个公司有家长式作风,甚至认为公司掩盖了某些事情真相。
公司B则正好相反,它的员工回报并不十分高,至少公司中大部分岗位是如此。但B公司中的多数员工却觉得薪资机制还是相对平等的。因为有许多员工参与了设定过程,员工们都了解工资水平的设定依据,大家也同样知道公司的实际薪金结构以及每个岗位在结构中的位置。多数员工都认为薪资水平受到了限制,但对公司财力紧张的承受度则相对平等。这个效果额度达到,是因为在设计过程中,薪资小组成员很好地促成了员工参与。若一名员工不赞同管理者的某个决定,他可以通过一个正式的上诉过程申请对这个决定做出改动,并且发表意见等等。不管这个意见能否被接受,员工们都能通过人事部促成的各种沟通手段,理解企业薪酬设计的依据、思路、方法,我们管这个称为过程公平性。过程公平性无疑会提高结果公平性。
公司A,B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公司文化。公开的整体文化氛围,不管是家长作风型、官僚政治型、还是相对民主型,是薪资机制所依赖的运作环境。
二、薪资机制的公开性,这是一个关键因素。公开的机制往往有利于使你的薪酬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封闭的机制则相反。
三、交流。薪资分析人员和其他人力资源专家积极主动地从员工那里获得信息,同时将机制中的各种信息传达给员工。
四、参与薪资机制决策。要求员工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仅限于为机制提供信息。
五、不公平/申诉机制。包括任何形式的内部程序,通过这个程序,不赞同某项薪资决议的员工可以寻求对决定进行改动或调整,撤销。在IBM公司,如果员工感到他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或评估,他们可以直接向公司总裁申诉,然后由另一个工作区的员工调查此事。如果机构想要给与员工发言权,某种形式的抱怨或申诉机制是不可或缺的部分。
很明显,除外部、内部和个体均衡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也在发挥作用。在薪资机制的研究中,我们已不止一次看到这些“其他东西”是那么重要,就是“过程平等”。
比如,在实验室研究中,我们告诉受试员工他们的薪酬50%要分给管理者。我们与每个员工都会面谈,其中的一半员工允许提问,我们告诉这些员工做的理由,他们会给员工机会,与员工讨论其他薪酬分配方案。
按照把员工50%收入分给管理者的分配方式持续了4个月。在试验末,员工们给薪酬公平性进行了打分。尽管实际回报是相同的,大家都只拿了二分之一,但那些允许参与意见的员工打的分数却高于没有发言权的员工。
许多研究,包括实验和实地研究都显示,如果员工认为回报分配程序是公平的,他们往往会认为实际回报也是平等的。发言权会让人们觉得自己对分配过程拥有控制权,这种感觉会影响他们的薪酬平等感。
若公司想要保证薪资机制能够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它应该从员工处收集信息,促使员工发言。薪资分析人员在设计薪酬时使用这些信息,就可以真正满足员工的需要,体现员工参与。
公司需要知道员工的薪资期望,员工对资历和业绩在价值判断时的作用的期望,有关薪酬水平的竞争政策的意向,薪金提升与业绩的挂钩方式等等。员工的福利偏好和薪资/福利分配偏好信息可帮助我们设计的福利项目满足员工的需要。
目前,员工参与最多的是福利决策。许多机构开设了“自助餐式”福利项目。简而言之,在一个机动的福利项目中,允许员工从福利体系中选择自己的福利形式。有些基本形式(如保险)通常是必选的,但选择的自由度还是较大的。
但是,我们并不鼓励所有的机构都让员工参与薪酬项目的设计和管理。因为,在冷漠型文化中,对过程平等问题的关心程度在各方面都是相对低的,他们习惯于遵从长官的意志而放弃了自我的思考和参与。他们对业绩的关心也同样缺乏。对于不同文化,沟通的程度和形式都互有差异。
但不论你的文化如何,促成员工参与的深浅可以不一样,但主动向员工提供薪酬咨询都是必要的。向员工主动沟通解释我们薪酬设计的思路和过程乃至结果。公司把需要传达给员工的信息整理成一种正式的形式。包括六个方面:(1)工作分析和岗位测评的方法(2)在工资水平上配比市场水平的组织政策(3)业绩和业绩评估在决定个人工资时的角色(4)薪资增加政策和管理(5)政府和经济情况对薪资政策的限制(6)薪资政策和规则。事实上,大多数公司中薪资机制的可知信息比他们实际传达给员工的要多。
具体需要沟通的包括:
员工薪金相对与外部市场是否具有合理定位,相对与机构内部是否平等
评估因素
围绕某个评估等级的点值范围
依客观的业绩标准评价的个人业绩
工作分析
工作描述
市场分析
工作内容评估
级别幅度变动的等级和范围
薪金变动的办法
业绩提高
主动性提高
奖励增加
地域迁移
经济和其他方面的特别调整
薪酬冻结或下降的依据
薪酬机制维护和更新的办法
机制审核办法
几种用于沟通的传达方式:
书面政策声明
向员工群体直接介绍
主管和员工的直接交流
提供薪酬制度运作程序的手册
对现在发生的薪酬事件随时进行书面交流
注意:现实中,如果机构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那么分等级的享有薪资信息较为合适,也就是,信息的可知度也因员工等级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差异。
对于薪资的具体数额,事实上,传统做法都是秘密的。有两个原因:首先对员工来说详细地公布薪资内容会破坏他的私人权利。第二,许多员工想避免有疑问的薪资差异产生的压力,比如远远高于别人。这些员工宁愿不参加对薪资计划的具体讨论。
事实上,如果薪资系统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那么公布这一系统是在冒险。但是,如果不公布薪资计划,薪酬对员工的行为和业绩产生预期的影响又会大打折扣。
标准化和中央化
传统上薪资计划的管理是高度集中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控制。在这样的系统中,一个统一的岗位测评计划或业绩评估计划在组织所有部门内使用。高度中央化和标准化的系统确保了执行的统一性和可防御性。
是否采取这样高度集中的系统取决于组织的性质。如果公司只作一项生意,分成销售、营销、生产、金融和财务等部门来组织运营,采取此系统是比较合适的。但是现在却有很多公司都在实行与之完全相反的系统。他们根据聚焦于不同产品和市场的“战略商业单元”(SBU)来重新设计组织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对生产操作的影响减少了,“SBU”有更广泛的自由去作决定。并且能根据其本身的具体情况改变薪资计划。实际上这种非集中化的组织就是在把总部的设计或管理权转到一线。
在这种模式下,总部薪酬工作人员的职责也就发生了调整,变成设计薪酬结构模版,辅导一线人事工作人员为各个SBU或者分公司,用3E十五步,设计它的薪资曲线。这样,不同行业、不同地方、不同SBU就有了相互不同的曲线,各自根据自己的行业、地域、市场定位的不同而设定,但都是统一在总部要求的框架和模式下。我们不要尝试着请总部来设计一个全公司的曲线,囊括全公司所有机构的所有薪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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