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制度
网络2021-01-31410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值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2.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5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值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2.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5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后,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专门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值班员工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