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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门卫的查验

网络2021-01-31249
 1.证件的查验保安门卫对进出人员证件的查验工作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核查进出人员的身份、证件;二是履行进出人员的登记手续和来访人员出门时收纳由所访问部门签字的回执。具体要求如下:(1)单位内部员工必须凭单位颁发的工作证(牌)和统一印制的...

 

1.证件的查验

保安门卫对进出人员证件的查验工作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核查进出人员的身份、证件;二是履行进出人员的登记手续和来访人员出门时收纳由所访问部门签字的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内部员工必须凭单位颁发的工作证(牌)和统一印制的出入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出入。短期在该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单位统一印制的临时出入证出人。没有上述出入凭证的人员一律按非本单位员工办理出入手续

(2)外来人员要凭介绍信、工作证或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实施登记,并与所要访问的部门取得联系,得到许可后将登记单交与对方,告诫其要取得签字。来访人员出门时向其收缴经过相关部门签字的登记单,方可放行。

(3)熟识出入证件的特征和防伪标记,掌握核查有效证件的要点,发现可疑之处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实。若发现有伪造身份证等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2.车辆的查验

(1)本单位的车辆一律凭由本单位统一颁发的车辆通行证通行,通行证应置于驾驶员右侧车窗内,便于保安人员查验、放行,减少不必要的拥堵。

(2)外部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查验,问明事由、业务部门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得到证实后,将车型、车牌号、乘车人数、单位名称和所载货物逐一登记,必要时暂扣其工作证或驾驶证,方可放行。

(3)载有货物的车辆出门时,必须持有相关单位开具的出门证,对实物逐项查验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

(4)外来车辆出门时,要逐一查验,确无问题,归还被暂扣的证件后放行。

3.物品的查验

(1)本单位员工携带货物、包裹出入应主动接受检查,对拒不配合者,保安员有权要求拿出物品接受检查,仍不配合者保安员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听候处理。

(2)已办理物资出入手续的人员、车辆携带物品出门,保安员要对出门证所列的货物与实物逐项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

(3)非本单位采购的危险品一律不得人内,若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违禁品还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在物品核查过程中,发现私带公物、偷盗等违纪违法现象,应立即与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由其负责处理,必要时应立即报警。